国家税务总局宾县税务局 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核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宾县税务局 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核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规范并简化清算程序,解决房地产业开发成本、费用确认难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开发成本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地税函〔2011〕4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房地产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我县2012-2024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四项成本”公告如下:
一、核定范围
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扣除项目: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成本”)。
二、核定条件
四项成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应按本通知进行核定扣除:
(一)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
(二)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
(三)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
(四)发现《鉴定报告》内容有不实等问题的;
(五)四项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当地地方政府或税务部门会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等有关部门所认定公布的造价或扣除金额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核定标准
按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明文规定支付的费用,由税务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宾县2012-2024年房地产开发四项成本单位面积金额标准进行核定如下:
2012年-2024年四项成本单位面积金额标准
单位: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 项目类型 竣工年度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 多层( 7层以下 ) | 1685 | 1693 | 1689 | 1820 | 1880 | 1935 | 2043 |
| 高层( 18层以下,含18层 ) | 1768 | 1778 | 1795 | 1932 | 1968 | 2028 | 2150 |
| 高层( 18层以上 ) | 1805 | 1810 | 1835 | 1955 | 1997 | 2058 | 2189 |
2012年-2024年四项成本单位面积金额标准
单位: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 项目类型 竣工年度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 多层(7层以下) | 2086 | 2180 | 2235 | 2215 | 2228 | 2250 |
| 高层(18层以下,含18层) | 2190 | 2278 | 2385 | 2360 | 2385 | 2413 |
| 高层(18层以上) | 2227 | 2310 | 2420 | 2405 | 2425 | 2485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宾县税务局 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6日